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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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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8日上午10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5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樊培银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樊培银先生不得继续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鉴于樊培银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樊培银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对樊培银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各项工作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现公司董事会提名徐茂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至。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茂顺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附件:

 徐茂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吉林大学硕士学位。曾任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副总经理、调研员。现已退休。2015年1月任青岛市恒顺众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茂顺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的要求,本次会议涉及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事项,特公告如下: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5年6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15:00至2015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议案需要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5年6月24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462传真:0532-8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张大伟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公司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汉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 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 3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6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6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3,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咨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3、咨询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4、咨询电话:0532-88817759

 5、传真电话:0532-8881746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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