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5-057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收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发来的《关于更换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之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信达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花少军先生已调离信达证券,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信达证券决定自2015年6月4日起委派于思博(简历附后)接替花少军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工作,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邹玲、于思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的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附:于思博简历
于思博,北京大学硕士,信达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自2010年起至今一直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有5年以上投资银行业务经历,先后主持和参与了华纺股份非公开发行、建设银行配股财务顾问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金融证券专业知识与投资银行业务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