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截至2015年6月5日,共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参加会议及表决的董事人数为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确定公司向股东配售股份具体比例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中配售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00,000,000股为基数,配售股份数量为1,560,000,000股。
二、《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2015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一步明确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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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