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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月 5日,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鹤山资产办”)《关于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减持广弘控股股份的告知函》,鹤山资产办于2015年6月5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广弘控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5,83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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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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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3、鹤山资产办计划在未来十五日内减持其所持剩余的广弘控股股份662,403股,减持计划完成后,鹤山资产办将不再持有广弘控股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减持广弘控股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