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收到第二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电子”)发出的《关于减持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6月3日期间,仪电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51,324,4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减持均价为27.28元。其中,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5月27日,仪电电子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份39,324,437股,详见2015年5月2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2015年5月28日至2015年6月3日,仪电电子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
本次减持前,仪电电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4,534,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9%。本次减持后,仪电电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83,2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9%。仪电电子承诺在任意六个月内减持股份不会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