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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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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及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5-05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

 及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6月4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知,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的内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就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出具了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2014)台玉破字第7-2号《民事裁定书》。

 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认为:《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包括债务人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和清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且重整计划草案对债权所作调整和清偿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故该重整计划草案内容合法。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各组表决结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依法获得表决通过。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终止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月6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5-052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的股东变更及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6月4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环洲”)管理人通知,根据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2014)台玉破字第7-2号《民事裁定书》,中捷环洲股东会决议同意将中捷环洲的股东变更为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捷环洲14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0%)、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捷环洲60,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0%),前述股东变更手续已于2015年6月3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备案。

 同时,玉环捷冠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中捷环洲14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中捷环洲6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前述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6月4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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