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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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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5-051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04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刊登在2015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扣税情况

 1、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扣税情况: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736,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422,736,61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06月11日;

 2、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06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0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账户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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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明珠北路63号04栋6楼A区咨询联系人: 张剑洲、叶江平

 咨询电话: 0756-3265238

 传真电话: 0756-326523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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