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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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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7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15:00 至2015年6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园一路5号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公司2015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8、《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9、《聘任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暂行办法》;

 11、《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特别提示:

 1、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中的第14项议案、第15项议案及第16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 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或监事)。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第1项议案至第11项议案、第13项议案详情于2015年4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12项议案、第14项议案、第15项议案及第16项议案详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中,第6项议案、第7项议案、第8项议案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

 3、登记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园一路5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430223 传真:027-87925067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 0852

 2、投票简称:江钻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江钻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4.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表:

 ■

 注:议案十四至十六采用累积投票制。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如下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在“委托数量”下填报投选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本次股东大会有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但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15:00 至 2015 年6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园一路5号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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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

 附件: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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