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解除情况
林文昌先生原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的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因已还清太平洋证券的借款,已于2015年6月2日在太平洋证券上海黄浦区黄河路证券营业部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质押情况请详见2014年9月18日、2014年10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2)《关于控股股东林文昌先生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1)。
二、本次股票再质押情况
林文昌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仅限于林文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收益权的转移,不会影响林文昌先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及表决权、投票权的转移。本次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2日,质押期限为1年,质押期间允许提前购回,最早购回时点为2015年12月4日。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三、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林文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5,726,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