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2.46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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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三、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主体为中国农业银行苏州新区支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理财产品基本说明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期限比较短,资金利用较为灵活,且预计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是极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保障本金,产品收益较为稳定。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祥见2015年5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莱克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2.46亿元。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