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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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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54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6月3日,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关于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函》,其公司名称已由原“贵阳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完成营业执照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东名称变更相关手续。

 本次第二大股东名称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未涉及股东的股权变动。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7,556,5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304,993,702的5.0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55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增资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金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5,000万元,对贵阳金控增加注册资本。目前该项增资工作已完成,贵阳金控的注册资本由275,000万元增加至360,000万元,并于2015年6月3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

 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5-56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天城投,股票代码:000540)股票于2015年6月3日、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我核查并问询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世旗控股”)、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目前公司的金融投资逐渐进入积极布局阶段,自5月中旬控股“招商贷”事项复牌以来,该事项成为国内上市公司控股P2P平台的首例。包括中信建投、平安资产等多家机构多次对公司进行了调研,公司全面布局“大金融”板块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同。同时,多家重要媒体也对公司大金融布局事项进行了正向报道,得到市场认同。

 (三)2015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暨全球大数据时代贵阳峰会于5月26日至29日在贵阳召开,中央等媒体对本次峰会进行了较为密集的大量报道,引起了国内市场的广泛关注。贵阳打造全产业链的大数据产业生态环境的创新驱动氛围,推动了公司“大金融”产业的加速布局。数博会期间,公司邀请了部分参会的大数据产业规划方面的领导及专家共同对此背景下中天城投在互联网金融布局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交流研讨,正在公司调研的东方证券、中信建投、交银施罗德、德邦基金、光大证券、东方基金等参与了本次交流会,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5月29日挂网的《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15-JGDY-2)。

 (四)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近期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推进,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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