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5-029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股份”)(持有公司股份290,314,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63%)通知,洋丰股份和公司董事杨才学、杨小红于2015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深证调查通字15042号、15043号、15044号),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不变。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案件调查进度,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