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分期发行),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4月30日和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 :临 2014-014和临 2014-023)。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170号),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