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23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2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5月29日发布《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通过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9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与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多次磋商,并积极推进本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各项准备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等财产性权利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的管理权委托给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董事会正在筹备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引入战略投资者尚需事先取得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5日起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 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