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5-026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预计担保额250,000万元,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99,020万元。

 ●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及签署相关合同,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1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为北京华富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新业”)、北京华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业”)、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兴业”)合计最高额不超过3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及签署相关合同,在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参股公司(华富新业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参股公司(华恒业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参股公司(华恒兴业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华富新业、华恒业、华恒兴业合计最高额不超过3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担保已经解除。

 公司参股公司华恒兴业拟与上海晟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晟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西城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上海晟科委托光大银行西城支行向华恒兴业发放25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4年。

 公司拟为华恒兴业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将所持华恒业、华富新业股权向光大银行西城支行提供质押担保。在华业地产提供本次担保的同时,华恒业的控股股东上海光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富新业的控股股东上海光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华恒兴业的控股股东上海光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华业地产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55号418室

 法定代表人:徐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华恒兴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间:4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需提供担保的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 该等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本次担保事项属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决策范围,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5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990,130万元,占本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7.0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97,130万元,占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5.03%。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15-027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4日,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受理通知书》(编号:G.3-2015-0045)。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对公司报送的《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将持续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