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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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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21版)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③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的计算

 国寿养老A份额与国寿养老B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国寿养老A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国寿养老B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5

 例3: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30元,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0.8%,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100,000=100,000

 认购费用=1.00×100,000×0.80%=8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800.00=100,8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30/1.00=3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30=100,030份

 经确认的国寿养老A份额=经确认的国寿养老B份额=100,030×0.5=50,015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0,800.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总共可得到100,030份基金份额。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投资者经确认的国寿养老A份额、国寿养老B份额各50,015份。

 二、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证、士兵证等)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投资者签字或经公证的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2)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及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并签字;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并签字确认;

 (4)详细阅读并签字的《风险提示函》、《风险自负承诺函》;

 (5)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6)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0031923914682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30

 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918888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8038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资金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注明用途;

 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4)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场内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个人投资者申请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销售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原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本人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销售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详细阅读并签字盖章的《风险提示函》、《风险自负承诺函》;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加盖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7)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需采用传真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10)填妥并签字盖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1)直销中心以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或证件。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1)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开户预留账户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中国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20000031923914682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30

 2)中国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兴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6500059188888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8038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来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注明用途;

 2)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二)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场内发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 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已开立了深圳 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的客户不必开立该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深圳A 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机构代码证书

 3)法人证明函

 4)法人授权书

 5)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皆为原件)

 6)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销售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

 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该销售券商可提供的交易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法人授权人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2)场内认购时的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存放在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若本基金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电话:010-66221214

 传真:010-66222861

 联系人:祁琳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9-258-258

 公司网址:www.gsfunds.com.cn

 (二)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热线: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同管理人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18-21 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陈炽华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1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http://www.zszq.com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联系电话: 010-62020088

 传真: 62020088-8802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丁珊珊

 电话:010-65980408-8009

 传真:010-6598040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岳倩倩

 电话:010-8565057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1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 010-88312877

 传真: 010-88312885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9)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7457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一层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联系人: 张立新

 电话:010-58276999

 传真:010-582769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50-9972

 网址:www.5ilicai.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25层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四)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孙睿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辜虹、林美红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辜虹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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