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股价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披露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截至 2015 年 5 月 22日,国金证券—浦发银行—国金中安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8,640,6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

 2、公司于2015年4月3日披露了《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就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飞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卫安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卫安1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进行了披露。

 3、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和资产收购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于 2015 年 4月 9日披露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50)中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作的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筹划上述重大事项的承诺继续有效;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需要,未来不排除适时开展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的可能;截止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重大事项的开展尚未存在具体方案及计划,也未在筹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5月27日

 

 ■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3日、2015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1,08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6.67元/股,并将按照规定对购买的公司股票予以锁定。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股价异常波动。详见公司2015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公司特定于2015年5月29日(周五)上午10:30—11:3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就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9日(周五)上午10:30—11:30。

 2、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4、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吴巧民先生、董事会秘书付欣先生。

 5、参加方式: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向公司进行提问,公司会在公开披露信息范围内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邮件和传真的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投资者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邮箱:zqtzb@zhonganxiao.com

 电话:021-6073 0327

 传真:021-6073 0335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股价异常波动。详见公司2015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公司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注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详见公司2015年5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特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年 5 月 28日起停牌,公司将于投资者说明会结果公告后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收到第二大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电子”)发出的《关于减持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5月27日期间,仪电电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9,324,4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6%,减持均价为23.55元。其中,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5月20日,仪电电子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7,324,437股,详见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刊登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仪电电子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0股。

 本次减持前,仪电电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34,534,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9%。本次减持后,仪电电子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95,2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42%。仪电电子承诺在任意六个月内减持股份不会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