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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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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3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东数控”)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方式发出,于2015年5月26日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汤世贤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赵大利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宋文山进行了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未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考虑未来长远发展,公司管理层提议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停牌理由由筹划重大事项变更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的相关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44.44%,未达到全体董事的2/3,未获通过。

 董事郭洪君、魏杰、独立董事宋文山、赵大利、黄传真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如下:

 1、董事郭洪君、魏杰认为:

 (1)本次董事会中拟将公司股票停牌理由从筹划重大事项变更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如果公司目前尚没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草案,董事对于重大重组事项没有任何了解,此议案没有任何文件作为依据,如仅以此草率作为继续停牌的理由,则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不完整的问题,将导致中小股东的误解。

 (2)本次董事会议案中提及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召开董事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此处的“相关标的资产”没有定义,含糊不清,存在解释不清的问题。

 据以上原因,不同意《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独立董事宋文山、赵大利、黄传真认为:

 对上述议案的相关信息无法充分获取,影响我们的独立判断,持反对意见。

 二、未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筹划期间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交易对手方的商务谈判、签署协议等。

 表决结果:4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44.44%,未达到全体董事的2/3,未获通过。

 董事郭洪君、魏杰、独立董事宋文山、赵大利、黄传真投反对票。其反对理由如下:

 1、董事郭洪君、魏杰认为:

 华东数控与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于2013年2月19日签署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及重组协议》,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19日出具了《承诺函》,汤世贤、高鹤鸣、李壮、刘传金于2013年2月19日出具了《承诺函》,在前述协议/承诺有效且对各方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况下,再授权董事长与交易对手方进行商务谈判、签署协议存在问题。

 据以上原因不同意《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2、独立董事宋文山、赵大利、黄传真认为:

 对上述议案的相关信息无法充分获取,影响我们的独立判断,持反对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华东数控 公告编号:2015-035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东数控,股票代码:002248)于2015年4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6)、2015年4月22日、29日,5月7日、14日、21日《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029、030、032、033)。

 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

 截止目前,公司管理层尚在与各方进行积极协商,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东数控,股票代码:002248)于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尽快确定该重大事项,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事项明确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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