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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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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5-02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住所: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2014年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签署日期:2015年5月

 声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东莞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莞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莞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章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KINGKING APPLIED CHEMISTRY CO., 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13号文核准公开发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青岛金王”)成功发行2亿元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2金王债”、“本次债券”)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

 本次债券代码为112141。

 3、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

 4、发行主体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9日。

 6、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7.5%,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付息、兑付方式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9、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发行时信用级别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跟踪评级情况

 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2014年4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根据2015年5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14、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1.55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剩余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16、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7、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发行人2014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KINGKING APPLIED CHEMISTRY CO., LTD.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金王

 股票代码:002094

 注册资本:32,191.662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青岛环保产业园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4-25楼

 邮政编码:266201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 真:0532-85718686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kingking.com

 电子邮箱:stock@chinakingking.com

 经营范围:新型聚合物基质复合体烛光材料及其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玻璃制品、工艺品、聚合蜡、合成蜡、液体蜡、石蜡、蜡油、人造蜡及相关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家具饰品、洗发护发及淋浴用品、美容护肤化妆品系列、家庭清洁用品、合成香料、精油及其相关制品。

 公司沿革:发行人前身为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金海工艺”)。金海工艺系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7年3月3日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1998年10月20日组织形式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1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294 号文件批准,金海工艺以整体变更方式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132号),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新股。2006年12月4日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2006年12月15日,发行人股票经深交所批准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青岛金王,股票代码为002094。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321,916,62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7.03%的股权,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13.04%的股权。陈索斌先生控制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40%的股权,通过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76.30%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索斌。

 二、发行人2014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2014年的经营计划为实现营业总收入14.5亿元,2014年度,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全球经济保持复苏态势,但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受欧盟市场及人民币持续升值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外销业务有所下滑,2014年公司加大开拓化妆品领域,逐步缩减盈利能力逐渐降低的油品贸易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2,351.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5%,其中外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62%,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9.83%;营业利润6,010.81万元、利润总额5925.24万元、净利润4,919.06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65%、-5.05%、-9.43%。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

 2、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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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

 外销市场方面,公司主要的外销市场对蜡烛及相关制品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存在一定的刚性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2014年随着欧洲经济复苏,市场竞争加剧,加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公司外销市场上受到一定的影响,份额有所下滑,2014年全年较2013年下降10.62%。2015年公司充分利用公司研发及设计优势,加大工艺蜡烛产品和新材料蜡烛产品的研发,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从而降低产品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

 内销市场方面,一方面,依托公司在工艺香薰蜡烛等相关香薰产品配方、检测等核心技术方面的优势,与国内外知名化妆品企业合作,构建以工艺香薰蜡烛、精油等时尚香薰产品为核心卖点,并囊括相关化妆品的直接面对国内消费者的终端销售网络,推动国内终端零售市场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在控制业务风险前提下,继续利用公司在石蜡等原材料采购方面强大的议价能力、与供应商良好的合作关系、规模化采购的优势等有利因素,稳步发展公司的油品贸易业务,并根据公司向化妆品领域拓展的进程适当调整油品贸易规模,增强盈利能力。

 三、发行人2014年度财务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2,351.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5%,其中外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62%,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9.83%;营业利润6,010.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5%;利润总额5,925.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5%;净利润4,919.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3%。

 1、资产状况

 2014年末流动资产为69,828.19万元,比年初减少16,333.20万元,同比减少18.96%。其中,货币资金为16,682.00万元,比年初减少12,323.84万元,同比减少42.49%。应收账款余额为25,939.16万元,比年初增加7,292.56万元,同比增长39.11%。存货余额为15,358.41万元,比年初减少11,166.24万元,同比减少42.10%。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16.92万元,比年初减少4,164.38万元,同比减少81.95%。

 2014年末非流动资产余额为52,925.48万元,比年初增加27,294.06万元,同比增长106.49%。其中,在建工程余额为2,121.88万元,比年初增加1,785.88万元,同比加长为531.51%,主要原因为公司包装车间的建造。长期股权投资为26,539.45万元,比年初增加26,262.67,同比增长9,488.63%。主要原因是对于联营企业的追加投资。

 2、负债状况

 201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59,477.61万元,比年初增加8,028.51万元,同比增长15.60%。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8.45%,比2013年末资产负债率增长2.43个百分点。

 201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为39,655.38万元,比年初增长12,968.51万元,增长48.60%。其中,短期借款8,000.00万元,比年初增加4,550.21万元,增加比例131.90%,主要原因是本期保证借款增加。应付票据5,605.00万元,比年初减少6,227.00万元,同比减少52.63%,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减少。其他应付款余额541.90万元,比年初减少291.30万元,同比减少34.96%。

 3、权益状况

 201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3,276.06万元,比年初增加2,932.35万元,同比增长4.86%。2014年度,公司无股本增加等事项。

 4、经营成果分析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2,351.00万元,营业利润6,010.81万元、利润总额5,925.24万元、净利润4,919.06万元。其中外销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62%;内销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9.83%。2014年度投资收益为1,779.59万元,比2013年度增加比例为906.67%。

 5、现金流量分析

 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61.41万元,较年初减少2,568.22万元,同比减少31.21%。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812.09万元,同比减少25,825.0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2013年增加14,693.82万元,同比增加195.99%。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2年12月21日结束,本次债券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9,700万元已于2012年12月21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304C281号的验资报告。2013年2月4日,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2金王债;证券代码11214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12金王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拟将“12金王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12金王债”于2012年12月19日正式起息。债券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19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债券到期日为2017年12月19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14年12月19日,发行人按期足额支付了自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18日期间的利息。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资信”)于2015年5月出具《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跟踪第【98】号)。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观点

 受益于石蜡价格的下降,公司蜡烛及工艺品业务的毛利率有所增加,由于公司原有蜡烛及工艺品业务所在的行业容量小,发展前景有限,公司近年来在成长性较好的化妆品行业进行了布局,化妆品业务为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收入和利润。同时鹏元资信也注意到,2014年营业收入的下降,以及化妆品行业的布局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资金压力,由于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同时公司还面临一定的短期债务压力。

 二、跟踪评级结果

 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跟踪第【98】号),鹏元资信跟踪评级结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第七章 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12金王债”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情况。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4年度)》的签署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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