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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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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被否决议案的情形,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10: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4日—2015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15:00—2015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永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72,044,7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8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71,959,6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6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950,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865,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5,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9%。

 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周永麟 同意股份数:172,385,139股

 1.02.候选人:冯 新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1.03.候选人:冯觉民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1.04.候选人:王 勇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1.05.候选人:车汉澍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周永麟 同意股份数:12,291,291股

 1.02.候选人:冯 新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1.03.候选人:冯觉民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1.04.候选人:王 勇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1.05.候选人:车汉澍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周永麟先生、冯新先生、冯觉民先生、王勇先生、车汉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至2018 年 5 月 24日。

 议案2.0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杨之曙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2.02.候选人:单喆慜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2.03.候选人:章晓东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2.04.候选人:马新智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杨之曙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2.02.候选人:单喆慜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2.03.候选人:章晓东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2.04.候选人:马新智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杨之曙先生、单喆慜女士、章晓东先生、马新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杨之曙先生、单喆慜女士、章晓东先生、马新智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议案3.00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黄 磊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3.02.候选人:刘兰英 同意股份数:171,959,63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黄 磊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3.02.候选人:刘兰英 同意股份数:11,865,791股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兰英女士、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24日。上述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唐亮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常娜娜、李文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召开的方式。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周永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推荐,选举周永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 2015 年5月25日起至 2018年5月24日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周永麟

 委 员: 马新智 章晓东 杨之曙 王 勇

 提名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杨之曙

 委 员:周永麟 马新智 单喆慜 冯觉民

 审计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单喆慜

 委 员:周永麟 马新智 车汉澍 杨之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马新智

 委 员:周永麟 冯 新 车汉澍 章晓东

 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同意聘任周永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周永麟先生提名:聘任周黎明先生、张勇辉先生、严丹华先生、杨波先生、王铁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从容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李俊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后附)。

 任期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

 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管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管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冯少伟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聘任轩桂荣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同意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 2015年 5 月 25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周永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6年8月,工商管理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历任新疆光正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新疆光正钢结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2015年5月25日,周永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周永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周黎明: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绍兴县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科长、绍兴县质量协会秘书长、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江精工钢构集团股份公司监事、副总经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盈都桥梁钢构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15年5月25日,周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且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勇辉: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3年6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施工员、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15年5月25日,张勇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俊英: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乌鲁木齐市建材处宏泰石材厂生产成本核算员、八钢炼钢厂综合技术开发中心任总账会计,新疆川疆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会计主管,本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部长。2011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2015年5月25日,李俊英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从容: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宝鸡市建筑设计院、山东冶金设计院工作;历任新疆广维建筑设计院任结构总工、新疆绿大地钢结构公司任总工程师;2011 至今就职于本公司。

 截至2015年5月25日,任从容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铁军: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特变电工股份公司技改部职员、技改部工程组长、技改部副部长;新疆特变电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部工程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技改总工程师;2014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

 截至2015年5月25日,王铁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严丹华:男,1967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新疆屯河投资股份公司果业实业部总经理,新疆宜百家社区连锁服务公司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衡积分卡办公室副主任,新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吉木乃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15年5月25日,严丹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 波: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新疆天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2015年5月25日,杨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冯少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法学学士。于 2012 年12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 历任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专员、证券部专员;新疆中企宏邦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4年8月至今就职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担任证券投资部经理。

 截至2015年5月25日,冯少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轩桂荣:女,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 历任新疆八钢多种经营办公室财务部部长,新疆联强公司财务部部长,新疆八钢佳域工贸总公司负责审计,2015年2年至今就职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截至 2015 年5月25日,轩桂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在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选监事黄磊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推荐,选举黄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 2015 年5月25日起至 2018年5月24日止。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7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5 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永麟

 成立日期:2011年9月23日

 注 册 号:42011700004930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钢结构及其产品制造、安装,机械加工。

 2、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股100%,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公司为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可进一步满足其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拓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光正钢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风险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5%,公司及被担保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5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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