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 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502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9:00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港务大厦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已于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董事长周小溪,副董事长、总经理黄葆源,董事谢毅、陈斯禄、邹志卫、莫怒,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周小溪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子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落实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和子公司2015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子公司的控股公司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等的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最高额不超过7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最高额不超过65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最高额不超过2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公司2015年度计划融资40000万元,北部湾港母公司按持股比例60%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和子公司的控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59300万元,实际担保额以签订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为以上三家子公司和子公司的控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林仁聪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公告和独立董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黄葆源总经理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周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周昌志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周永生、王运生和林仁聪对聘任周昌志为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周昌志简历

 一、基本情况

 周昌志 男 1974年8月生 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EMBA) 硕士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工作经历:

 1996.6至1998.9 中房南宁公司财务部任主办会计

 1998.9至2004.9 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任财务主管、分公司财务经理

 2004.9至2009.12 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任总经理

 2010.1至2012.5 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计划财务处任副处长

 2012.6至2015.5 柳州银行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百色分行行长。

 兼职单位:

 无

 二、周昌志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周昌志不持有公司股份。

 四、周昌志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周昌志与其它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见上述任职信息。

 六、周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5028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为全资子公司防城港北部湾港务有限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最高额不超过7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为全资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最高额不超过653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为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15年债务性融资最高额不超过2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公司2015年度计划融资40000万元,北部湾港母公司按持股比例60%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为上述三家子公司和子公司的控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159300万元,实际担保额以签订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签署为以上三家子公司和子公司的控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经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议或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以上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担保协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担保事项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和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如下表所示: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不超过2年内止。

 金额:实际担保额以签订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无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了落实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和子公司2015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为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

 2.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以及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年度债务性融资用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均不超过70%,不能偿还债务的风险很小。

 3.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广西钦州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60%股权。该公司2015年度计划融资40000万元,按照公平、对等的原则,公司按持股比例60%为其提供担保,即为其债务性融资最高额不超过2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40%提供相应担保。

 4.提供反担保情况:无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252.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52%;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