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调整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关于取消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6日起将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的限额调整为1000万元,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应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公司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要求。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华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取消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限额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6日起取消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正常申购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2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振芯科技”(证券代码:300101)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