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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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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5-039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普宁市人民政府签订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5年5月22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乙方”)和普宁市人民政府(下称“普宁市政府”或“甲方”)签订了《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共同推进普宁市公立医院进入乙方的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平台系统,提升普宁市医疗卫生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达成协议。

 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主要情况

 普宁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辖县级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潮汕平原西缘;东北接榕城区,与揭东区隔河相望,南邻惠来县,西北连揭西县,东毗汕头市潮阳区和潮南区,西南接陆丰市。普宁是中国大陆人口第一大县级行政区,中国百强县,中国中药名城试点城市,中国纺织基地市,海西经济区重要组成部分。普宁拥有粤东最大的陆路口岸。2014年末,普宁市户籍人口240多万人,全市现有卫生机构859个(含农村卫生站、个体诊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5个;全市共有病床3490张,其中公立医院病床3137张,民营医院病床353张,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1.45张。每年全市门、急诊近800万人次,全市公立医院全年诊疗收入约15亿元。

 三、协议主要合作内容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推进甲方辖区公立医院进入乙方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主要以实现甲方医院服务信息化和服务互联网化,甲方公立医院在乙方运营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将实现医院服务项目信息化和网络化,并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开展网络医院、网上药店、健康管理咨询、综合健康管理服务等工作。

 (1)普宁市公立医院服务项目信息化、网络化服务:乙方运营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将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全面整合普宁市内医疗机构各种资源,为普宁市各家医院提供各项医疗服务信息化和互联网化,实现普宁市公立医院全诊疗流程信息化、移动信息化服务,异地医院预约诊疗、诊间支付及检验结果查取远程化,专家会诊网络化,网上购药、健康管理和慢病防治个性化,医疗费用支付去地域化,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并行的信息化医疗服务平台模式,实现流程和模块功能设计与入驻平台医院的HIS系统对接,提供日常技术维护等服务。

 (2)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业务功能:平台将实现医院从预约挂号、全程导诊、智慧候诊、诊间支付、检验报告查询与结果调取、医保结算到随访复诊、健康咨询的医疗全流程信息化服务模式。包括预约挂号、导诊服务、就医咨询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检验结果查询、电子病历、患者管理服务、转诊服务、医保结算、医疗费用支付、处方/非处方药品购买等功能。

 (3)医生上网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将整合普宁市执业医生资源,满足广大市民的就医咨询和其他各项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平台还通过共享乙方平台在全国其他区域的名医资源,共同为广大市民提供医生24小时在线咨询、用药指导、健康咨询、养生保健等各项服务。

 (4)政府管理支持服务:平台向普宁市卫生计生管理机构提供接口,供随时查阅有关数据,自动形成大数据分析报告,降低传统管理成本,缩短响应时间,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优化本区域内医疗配置、加强监管等提供强大的决策支持。

 (5)智慧药房服务项目:平台将与乙方的智慧药房以及其他具备互联网药品销售资格的药房直通,市民通过平台上传相应的处方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康美智慧药房与其他药房通过平台后台自动识别处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规范的中药煎煮、成药配送上门等服务,并根据条件鼓励一定数量的合作药店开通24小时配取药甚至送药上门服务,让市民享受高品质的医药服务水平。

 (二)双方承诺

 1、甲方的承诺: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不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有关普宁市公立医院进入其他互联网性质的平台;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普宁市公立医院进入乙方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平台的落实工作;协调卫计、药监、社保、金融等职能部门完成普宁市公立医院进入乙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的具体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和政策,制定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市内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纳入医疗健康服务平台覆盖范围;将普宁市公立医院具有执业医生资格的医生按照乙方的要求统一进驻乙方运营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并在乙方统一安排(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开展业务的情况,并征得医疗机构、医生本人同意)下在平台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类服务。

 2、乙方的承诺:

 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于乙方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营和维护,保证平台运营的稳定性;严格按统一平台、多用户多入口、分别授权、确保各自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确保数据安全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并为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提供管理服务端口;建立健全网络投诉与维权服务平台,承担有关责任和义务;通过在医药行业的资源优势,推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医院、医学院校、研究机构在医疗技术、人才培训、专家资源共享等方面与甲方辖区医院及有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引入和培养信息化管理、云计算、大数据方面的高级人才,为普宁市医院系统全面信息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2015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合作期满,双方可以续签合作协议,每次续签期限不低于五年。鉴于乙方为建设本协议约定的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平台和后期技术维护与升级需要投入巨资,在本协议到期后,如乙方未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内容,除非乙方实现书面放弃合作,否则甲方需要继续选择与乙方合作。

 (四)合作机制

 本协议签署后的15天内,双方设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负责落实合作项目的后期推进落实工作。具体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进行约定。

 (五)附则

 具体项目由双方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协议进行约定,并由项目合作方自有权机关批准后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普宁市人民政府签署《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合作协议》符合国务院《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卫计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与《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有助于公司拓展广东省内互联网医疗健康市场,夯实公司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业务基础。有利于公司依托大数据平台、中医药全产业链和供应链管理优势,在全国各地实施业务有效延伸,从而进一步落实公司“大健康+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的战略发展路线。

 五、风险分析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意向和合作原则的初步洽谈的结果。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需另行签订具体的合作合同,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普宁市人民政府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合作协议》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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