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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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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公告

 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4月7日公告,自2015年4月8日起(含2015年4月8日),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公司直销网点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管理人现决定自2015年5月25日起(含当日)取消上述限制。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

 1、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4月7日公告,自2015年4月8日起(含2015年4月8日),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公司直销网点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管理人现决定自2015年5月25日起(含当日)取消上述限制。

 (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

 1、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申请,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和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注册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份额持有时间小于30日的,赎回费用全部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时间小于3个月的,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时间小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对份额持有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的,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本公司另行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ham.com),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等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10)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010-63639739

 传真:010-63636153

 联系人:朱红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联系人:张莉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传真:021-68476497

 联系人:汤征程

 客服电话:95594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徐昳绯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电话:021-54509988*5071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胡阅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5年5月25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5、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渠道开通定投及参与基金网上交易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决定,旗下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112)自2015年5月25日起在部分代销机构开通定投及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或手机银行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内容

 1、 参与此次网上交易优惠活动的机构及具体活动内容

 ■

 ?2、 此次开通定投业务及参与定投申购优惠活动的机构及具体活动内容

 ■

 二、注意事项

 1、 本基金申购费率请参见《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 上述未尽事宜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各代销机构保留对上述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三、咨询途径

 1、 各代销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

 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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