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博大网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网通”)于2015年5月22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该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限自2015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2日止;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视发展需要续签协议;
4、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北京博大网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栾志海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迅设备;设备维修、租赁(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1幢202
博大网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建设成为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的信息化平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信息服务商为己任,以服务开发区、总公司为宗旨,全面参与北京南部新区及新航程建设。博大网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博大网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博大网通本着自愿平等、优势互补、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宗旨,在在智能交通、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达成该合作协议。
1、双方将合作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智能公交系统、公交电子站牌运营、停车管理服务、交通诱导、综合交通出行服务等。预计项目总投资超过5亿元人民币。
2、公司将发挥自身在智能交通领域丰富的业务经验,为博大网通提供技术和方案支持。博大网通将发挥自身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源优势,全力推动相关方案获得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认可,保障双方合作承担开发区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及运营。
3、双方将在包括但不限于智能交通、智慧城市、车联网等领域开展更深入的合作。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致力于提供智慧交通解决方案、综合交通服务及运营,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公交电子站牌运营、综合交通出行服务等业务在区域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在智能交通领域的业务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实现公司为公共出行提供优质2C端产品及服务的愿景,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
3、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北京博大网通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5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是双方就项目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具体投资规模、项目实施等事宜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正式的项目协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具体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预计总投资不等同于公司通过该协议获得的营业收入。
3、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博大网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