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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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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63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目前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为框架性合约,标的资产尚需审计、评估、国有股权挂牌交易和邢台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及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投资批准程序,需要补充签订《投资合同书》,该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新能源汽车是本公司未从事的新行业,具有较大的市场、技术、人才和管理风险。

 3、红星汽车现处于经营亏损停产状态,如合作协议顺利实施,将可能对公司2015年利润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4、新能源汽车整车行业资金需求量大,将占用公司相当比例的自有资金。且短期内没有产出,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2015年5月22日,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与邢台县龙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冈投资”)、 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汽车”)、 邢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邢台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本公司拟通过收购股权和增资投资的方式控股红星汽车。现将该协议书的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背景和意义

 新能源汽车是政策支持并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本公司从电子级氢氟酸、氟化锂、六氟磷酸锂、正极材料、动力锂电池做起,具备前端产品产业、规模和市场优势,并进而研发了新能源汽车的电机、电控和电池组,具有进入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和产业优势,本次拟与具有整车生产资质的红星汽车合作,为延伸公司产业链打下基础。

 二.合作协议书各方介绍

 1.多氟多

 注册资本23112万元,主要从事高性能无机氟化物、锂离子电池材料和动力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龙冈投资

 是红星汽车的唯一出资人股东,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邢台县财政全资国有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向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建设项目咨询、策划、管理。

 3.红星汽车

 是龙冈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邢台县政府。红星汽车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具有卡车、改装车、SUV、MPV、面包车、微型面包车等类型汽车制造资质。

 4.邢台县政府

 是红星汽车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与龙冈投资、红星汽车、邢台县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红星汽车的资产及经营情况

 红星汽车近期资产与经营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目前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多氟多在六个月内通过股权收购及货币投资方式获得红星汽车的72.5%的股权(本公司预计该比例股权价格在1.5亿元左右,具体金额参考评估结果,并以国有股权挂牌交易和邢台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为准),龙冈投资持有红星汽车27.5%股权(根据审计评估和股权挂牌转让结果,股权比例可以微调)。

 以上交易价格经双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并经过国有股权挂牌出让程序后确定。

 2.多氟多将规划在邢台县龙冈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红星汽车新基地项目,建设以汽车制造四大工艺生产线及研发中心为主的红星汽车新基地,建设汽车、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并根据红星汽车生产需要,择机规划在邢台县龙冈经济开发区配套建设动力锂电池生产线。该后续投资计划待形成具体投资方案后报本公司董事会审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多氟多不在红星汽车规定的注册地以外违规使用现有红星品牌及生产资质。

 4.变更后的红星汽车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多氟多委派4名,龙冈投资委派1名。董事长为变更后红星汽车的法定代表人,由多氟多委派的董事担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多氟多委派1名、龙冈投资委派1名,职工代表出任1名,监事会主席由多氟多委派的监事担任。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5.协议各方应积极履行内部审批、报备等相关程序,并促成正式法律文件的达成。

 五.合作协议书对公司的影响

 1.如上述协议书顺利实施,将延伸公司产业链,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事业发展。但汽车是本公司未从事的新行业,具有较大的市场、技术、人才和管理风险。

 2.虽然合作能带来一定的协同效应,但红星汽车现处于经营亏损停产状态,且规模较小,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较弱,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4月份分别亏损11,626,409.47元、 18,918,554.21元、7,755,899.8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如上述协议顺利实施,将可能对公司2015年利润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项目后续进展,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签署协议书是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5-064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商谈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事项, 因该事项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4日开市起停牌,5月21日,公司发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延续停牌。

 在此期间,公司与邢台县龙冈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邢台县人民政府协商签订了框架性《合作协议书》,详见2015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鉴于公司本次商谈投资框架协议已经签订,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复牌。

 该投资事项的最终达成需要对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和国有资产变动审批及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投资批准,并需要补充签订《投资合同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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