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39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5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9人,代表股份185,407,5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8,727,553股的比例为25.4426%,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85,284,7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8,727,553股的比例为25.425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2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8,727,553股的比例为0.0169%。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股份10,566,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28,727,553股的比例为1.4499%。此外,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郑学军先生、黄炳艺先生亲自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2014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的《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批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批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批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287,7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4%;反对1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3,0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0%;反对119,8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70%;弃权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446,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2%;反对1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51,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51,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在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智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合计174,841,562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551,934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51,934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分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51,934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85,393,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08,7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79%;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551,934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6%;反对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40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和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4年10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及时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鉴于当时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重组的顺利进行及构建结构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新一届董事会,公司延期换届。目前,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经与主要股东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文昌先生、林文智先生、陈烈权先生、王全胜先生、张荣华先生、黄华伦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郑学军先生、黄炳艺先生、夏海平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时应当分别进行表决。
上述六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因郑学军先生、黄炳艺先生均自2011年10月8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第四条第(四)项“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之规定,郑学军先生、黄炳艺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均至2017年10月7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海平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不断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科技”)与深圳市广汇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信创业”)共同投资设立荆州市信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能投资”)。信能投资拟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其中能特科技以自有资金出资2970万元,占信能投资注册资本的99%,广汇信创业以自有资金出资30万元,占信能投资注册资本的1%。
(二)投资方介绍
(1)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2、注册资本:22000万元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
4、法定代表人:陈烈权
5、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到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需办理前置审批的项目不得经营)
6、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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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广汇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0年01月28日
2、注册资本:400万元
3、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3146号永通大厦12楼B4室
4、法定代表人:朱炜
5、经营范围:受托管理和经营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金属原材料购销;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6、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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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设立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荆州市信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注册地址:荆州市开发区东方大道197号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5)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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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3)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议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合伙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通过。
(a)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b)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e)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g)修改合伙协议内容。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能特科技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整体实力,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由能特科技与广汇信创业共同投资设立信能投资。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6月9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林文昌先生,男,1968年出生,MBA,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文昌先生自1989年起先后在福州、上海等地经销德化瓷器,1996年起至2002年先后参与了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组建工作,1999年至2002年担任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4年10月至2008年10月担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7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201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林文昌先生2006年当选为福建省泉州市人大代表、2008年荣获“福建省劳动模范”,现任德化县政协常委、副主席,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营销客座教授、上海市福建商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林文昌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5,726,442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4.90%,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昌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林文智先生系兄弟关系。林文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在公司2011年度业绩预告及其修正的披露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原因,历次对外披露的2011年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经审计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能向投资者及时披露2011年将大幅亏损的实际情况,未能及时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林文昌先生时任董事长,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除上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外,林文昌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林文智先生,男,1973年出生,MBA,在读EMBA,中共党员,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林文智先生自1994年至2000年曾任德化县华鹏彩瓷厂(后更名为福建省德化华鹏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4月起至今担任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02年9月担任福建省德化冠福陶瓷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10月至2009年7月、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起至今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7年10月起至今担任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起至今任该公司的董事长。林文智先生曾获得“首届泉州市十佳青年科技创业奖”、“泉州市首届青年五四奖章”、“泉州市优秀拔尖人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优秀青年星火带头人”、“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福建省第十二届优秀企业家”、“福建省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中国陶瓷行业杰出企业家”等荣誉,现任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日用陶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福建省青年商会副会长、德化县青年企业家(青商会)会长等社会职务。
林文智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38,036,118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22%,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林文智先生与公司董事候选人林文昌先生系兄弟关系。林文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在公司2011年度业绩预告及其修正的披露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原因,历次对外披露的2011年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经审计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能向投资者及时披露2011年将大幅亏损的实际情况,未能及时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林文智先生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除上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外,林文智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烈权先生,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烈权先生1987年至1995年历任石首市化学试剂厂新产品开发部技术员、技术科科长、设备科科长、设计室主任、供销科科长、副厂长;1995年至1997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代理总经理;1997年至2004年历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总工程师;2002年至2003年任湖北鑫慧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4年至2006年任湖北楚源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任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2010年任湖北楚源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2010年5月至今担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7月至今担任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陈烈权先生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技术专家,多次被授予石首市“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荆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湖北省石化厅曾授予其“九五计划先进个人”,2012年荣获荆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013年荣获荆州市第二届突出贡献人才奖等荣誉称号,2014年入选荆州市十大经济人物。并先后担任第七届石首市政协常委,第四届荆州市政协委员,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委员。
陈烈权先生持有本公司94,466,35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2.96%,是本公司的大股东之一。陈烈权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陈烈权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王全胜先生,男,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王全胜先生1998年毕业于西南大学,获学士学位,后就职于正大集团重庆正大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经理、分公司财务经理;2001年至2007年任重庆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1年任三河市比格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期间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2014年至今任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全胜先生持有本公司8,401,934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15%。王全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无关联关系。王全胜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张荣华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专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荣华先生自1983年至2002年历任德化瓷厂主办会计及财务科长、德化必德陶瓷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2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起至今兼任公司党委委员,2008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董事。
张荣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在公司2011年度业绩预告及其修正的披露过程中,由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方面的原因,历次对外披露的2011年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与经审计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且未能向投资者及时披露2011年将大幅亏损的实际情况,未能及时提示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张荣华时任财务总监,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除上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外,张荣华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黄华伦先生,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陶瓷高级技师、助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华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黄华伦先生自1996年起加入公司,1996年至2002年历任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冠福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人,2002年9月至2010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2002年9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2004年至2006年兼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现兼任德化华鹏花纸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3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华伦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华伦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学军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郑学军先生曾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助教、讲师,厦门源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郑学军先生现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兼任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客座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学军先生自2011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郑学军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黄炳艺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厦门大学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中心主任。黄炳艺先生200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并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同年起在厦门大学会计系任助理教授从事会计教学工作,2007年至2009年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员,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在美国罗格斯大学访学,2009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研究,目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各一项,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两项,已在《投资研究》、《经济管理》等重要刊物发表论文二十多篇。黄炳艺先生自2011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起至今担福州万全物流有限公司任。
黄炳艺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炳艺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夏海平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市拔尖人才,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福建省“闽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现任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夏海平先生于2002年获得厦门大学理学博士学位,2003年-2013年担任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2007年以来担任福建省化学会副理事长,主要从事金属有机化学研究。已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通讯作者论文曾被Nature Chemistry、Nature China、美国化学会的C&E News、Heart Cut、Noteworthy Chemistry和英国皇家化学会的Chemistry World等国际主流科技媒体专题评论。Science News网站、俄罗斯化学新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也曾进行报道。1992年获“中国化学会成立六十周年优秀青年化学奖”,2002年获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奖”,2004年获“福建青年科技奖”,2004年入选教育部首批“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一项研究成果入选2013年度“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
夏海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夏海平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4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陈烈权先生和蔡鹤亭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质押解除情况
陈烈权先生和蔡鹤亭先生原质押给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资管”)的公司股份62,977,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4%)和34,618,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因已还清中融资管的借款,已于2015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质押情况请详见2015年3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大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二、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烈权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94,466,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1,488,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蔡鹤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34,618,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进行质押。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41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9日下午14:5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3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议题
(一)会议议题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1.1.1选举林文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林文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陈烈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王全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张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黄华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1.2.1选举郑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夏海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进行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2.1选举涂瑞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周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选举黄桂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说明:
1、上述第1项、第2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散投给任一候选人,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否则该票作废。
2、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1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以上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登记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210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如下:
议案1.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1.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
4、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之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进行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项下的每位候选人,需逐个进行表决。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等相关业务。
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对于需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按照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数量合并计算。股东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投票时,应当以其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全部相同类别股份对应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记录的选举票数为准。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且其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时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2500
联 系 人:黄华伦 黄丽珠
联系电话:(0595)23551999;(0595)23550777
联系传真:(0595)2725199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议案1、议案2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具体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股东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其针对特定选举事项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分散分配给任一特定选举事项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在该特定选举事项上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该特定选举事项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5-042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19日下午14:00时在福建省德化县土坂村冠福产业园本公司董事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争妍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5月1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4年10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及时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鉴于当时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重组的顺利进行及构建结构合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新一届监事会,公司延期换届,目前,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二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涂瑞稳、周玉梅、黄桂明三人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赖争妍、王夏月二人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经自查后确认,在上述监事候选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后,不会出现下列情形:(1)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涂瑞稳先生,男,1958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涂瑞稳先生自1981年起至1997年曾先后在德化县铁厂、德化县铁合金厂任职,现任德化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涂瑞稳先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涂瑞稳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周玉梅女士,女,汉族,1970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玉梅女士自1999年起至今在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经理兼公司工会副主席。2011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周玉梅女士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周玉梅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黄桂明先生,男,汉族,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艺美术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黄桂明先生自2008年7月起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设计部设计员、副经理、经理;2013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黄桂明先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桂明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赖争妍女士,女,汉族,1974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赖争妍女士自1999年至2003年在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工作,任彩烤车间现场管理;自2003年起至2010年5月任公司彩烤车间主任;自2010年5月至今任泉州冠杰陶瓷有限公司厂长,兼任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自2011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2013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赖争妍女士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赖争妍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王夏月女士,女,汉族,1970年出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夏月女士自1998年至2000年在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质检部工作;自2000年起至2002年4月任公司彩烤车间主任;自2002年4月起至2004至10月任福建省德化冠峰耐热瓷有限公司生产厂长;自2004年10月起至今在公司科技园厂区任厂长;自2011年10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夏月女士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夏月女士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