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15-011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县城药玻路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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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柴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顾维军和梁仕念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苏玉才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赵海宝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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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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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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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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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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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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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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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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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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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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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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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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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8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淄博振业投资有限公司、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柴文和扈永刚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淄博振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44,2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9%;淄博鑫联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20,7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0%;柴文持有本公司45,111股;扈永刚持有本公司30,074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俊、蒋博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临2015-012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 5月14日在药玻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顾维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文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1、经柴文先生提名,聘任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扈永刚、蔡弘、杜兆贵、陈刚,主任委员:柴文;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军、顾维军,主任委员:孙琦铼;
提名委员会委员:扈永刚、孙琦铼、顾维军、陈刚,主任委员:蔡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扈永刚、蔡弘、顾维军、杜兆贵,主任委员:孙琦铼。
任期自七届九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