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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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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8
债券代码:112125 债券简称:12海翔债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停牌暨实行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海翔债

 3、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海翔债

 4、债券代码:112125

 5、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5年5月14日。

 6、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权限: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5月 12日收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出具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跟踪第【71】01号),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公司申请,12 海翔债(债券代码:112125)于 2015年5月13日停牌一天,2015年 5月14日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电话:0576-88828065

 传真:0576- 88820221

 电子邮箱:stock@hisoar.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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