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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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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5-3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5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三、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5-32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通州中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南通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1年1月19日

 2、注册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3、法定代表人:徐飞跃

 4、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6、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摩托车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家用电器、电子仪表、通讯器材、机械设备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及其相关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及禁止的除外)

 7、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南通公司资产总额为656,862,853.25元,负债总额为518,581,244.62元,净资产为138,281,608.63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36,390,609.45元,利润总额为-32,003,543.53元,净利润为-31,550,039.42元。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南通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保证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单位(债务人):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保证最高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权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本担保为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南通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再次确认和延续,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担保公告》。)

 (二)为南通公司向通州中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单位: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单位(债务人):广东鸿图南通压铸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担保性质: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授权总经理徐飞跃先生代表本公司在上述两项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对南通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以及提供担保的原因:

 南通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已进入二期项目的建设阶段,同时其产能和销售正处于稳步上升阶段,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对其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将有利于其解决生产运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如期、顺利实现。

 南通公司目前正处于产能释放期,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同时本公司在管理经验、技术及生产工艺等方面对其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本公司认为南通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718,867,500.00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27%,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179,664,679.00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31%;本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828,867,500.00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4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南通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8.95%,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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