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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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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 编号:临2015-01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下简称“本次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本公司H股股票、A股股票分别于2015年1月2日、2015年1月5日起复牌。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重组预案披露后,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近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然而,由于本公司与洛玻集团以及中介机构正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证监会公告[2015]10号)修订版,以及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要求,对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预计于2015年5月15日或以前就修改后的交易方案与国资委等监管单位进行沟通和预审核,因此正式协议尚未签订。待相关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的全部事项,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程序均已在《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有关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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