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6,995,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7%;
2、本次上市流通起始日期为:2015年5月1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介绍
2011年10月21日,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公司控股股东SEB INTERNATIONALE S.A.S(以下简称“SEB 国际”)与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增福先生于2011年10月19日签署了《收购报告书》,SEB国际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70,225,353股及苏增福先生所持有的45,225,047股苏泊尔股份,合计115,450,400股。协议转让双方已于2011年12月22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2012年4月25日,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77,25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完成了本次权益分派,转增后,SEB国际通过协议转让所取得的苏泊尔股份由115,450,400股变为126,995,440股。
2012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3)。根据SEB国际在2011年10月19日签署的《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SEB国际追加承诺如下:通过该次协议转让所取得的苏泊尔126,995,440股股份自该部分股份过户之日起三年内,即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1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苏泊尔收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SEB国际在2006年8月14日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中作出如下承诺:
自2007年12月25日起十年内,保留公司现有或任何未来总股本的25%。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2012年7月5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根据SEB国际在2011年10月19日签署的《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承诺,SEB国际追加承诺如下:
(1)通过该次协议转让所取得的苏泊尔126,995,440股股份自该部分股份过户之日起三年内,即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1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苏泊尔收购该部分股份。
(2)自该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之日起三年内,即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14年12月21日止,SEB国际不做出任何可能导致苏泊尔退市或致使苏泊尔丧失上市资格的决定或行为。
(3)自该次协议收购股份过户之日起十年内,即2011年12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21日止,SEB国际至少保留苏泊尔现有或任何未来总股本的25%。SEB国际承诺其所持的158,744,300股苏泊尔股份于2017年12月25日锁定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至2021年12月21日。
截至本公告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及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期已于2014年12月21日届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18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6,995,4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0.0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其中境外法人1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性质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数量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 |
1 | SEB INTERNATIONALE S.A.S | 285,739,740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126,995,440 | 20.07% |
说明:剩余限售股份158,744,300股限售期将于2021年12月21日届满。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