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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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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吕晓义先生
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5-056

 关于股东吕晓义先生

 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晓义先生的《为向你司偿还债务而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吕晓义先生拟在告知函公告后3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情况继续减持公司股票1,600万股-3,000万股以偿还所欠公司7,835万元等款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向你司偿还债务而继续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内容说明

 吕晓义先生系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票72,650,931股,其中72,640,000股已经设定质押。

 2014年7月7日吕晓义先生通知公司拟在2014年7月7日至2016年1月7日期间内减持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0%的股票(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7月8日2014-074号《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截止告知函出具日,该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截止告知函出具日,吕晓义先生仍欠公司7,835万元款项(长春高崎股权转让款),吕晓义先生综合自身的财务状况需要通过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偿还该款项;由于吕晓义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已经设定质押,继续减持股票亦需要偿还抵押权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的金融债务1.69亿元本息。为偿还上述债务,吕晓义先生计划在告知函公告后的3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情况继续减持公司股票1,600万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96%。

 二、吕晓义先生拟继续减持股份以偿还所欠公司7,835万元等款项的说明

 1.公司与吕晓义先生之间形成7,835万元债权债务关系的说明:

 经2015年3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4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18%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吕晓义先生,转让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4.46元,转让总价款为78,350,229.36元。根据2015年3月公司与吕晓义先生签订的 2015-001 号《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已经于 2015 年4月23日完成长春高琦18%股权过户工商变更手续,吕晓义先生应于2016年2月前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78,350,229.36元。详情请见公司2015年3月28日2015-042号《关于转让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18%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2015年4月25日2015-054号《关于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18%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

 2.吕晓义先生所持股份设定质押的说明:

 2014年5月28日吕晓义先生作为出质人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的7,2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9%)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5月29日2014-068号《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3.公司将积极协调吕晓义先生以继续减持股份的款项偿还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1.69亿元借款本息款项和公司7,835万元股权转让价款。

 4.公司将积极协调并确保吕晓义先生继续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吕晓义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1.吕晓义先生的股份锁定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吕晓义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承诺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2013年1月4日吕晓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9日吕晓义先生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证明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5-057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部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吕晓义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72,65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757,104,768股的9.60%)曾于2014年5月28日将其所持股份中7,26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9%)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2015年5月11日公司接到吕晓义先生的通知,上述股权质押中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已经办理完毕质押解除手续,其它6,26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7%)仍然处于质押状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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