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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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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36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5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证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19,416,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068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16,764,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1120%;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2,652,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565%;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652,1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56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此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并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5年预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590.71万元,较上年增长31.39%;利润总额为24,175.92万元,较上年增长24.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98.68万元,同比增长26.07%。

 2015年预计营业收入1,019,953.83万元;利润总额31,428.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618.78万元。

 特别提示: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相关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以截止 2015 年 3月 31 日股本277,271,744股为基数,以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299,935.1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并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并通过《关于撤销张莲梅董事职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撤换公司董事、解聘高管的公告》。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吴丽艳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撤换公司董事、解聘高管的公告》。

 同意119,416,7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52,1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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