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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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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37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8号C6幢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总经理杨红武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一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贺正刚,因贺正刚在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存在关联关系;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为四川顺城盐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而存在关联关系。该3名股东均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臧欣、刘斯亮。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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