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委托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长江资管大华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大华1号”)的进取级份额,大华1号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受让实际控制人股份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2015年5月8日,公司收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5月7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31.05元/股,购买数量16,90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完成,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