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92 股票简称:北京利尔 编号:2015-034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7日15:00-2015年5月8日15:00,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5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8日15: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律师、韦炽卿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4,552,5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4.1571%。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3,352,3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9568%,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2%;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0,1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0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8%。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51人,代表股份37,442,5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7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24,550,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48%;反对票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6%;弃权票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440,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99.9954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1% ;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3%。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24,548,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64%;反对票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6%;弃权票2,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438,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99.9882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1% ;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75%。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24,548,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64%;反对票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6%;弃权票2,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438,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99.9882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1%% ;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75%。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24,548,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64%;反对票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6%;弃权票2,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438,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99.9882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1%;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75%。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2454837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871%;反对票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6%;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438,3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99.98878%;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1%;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21%。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24,532,8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393%;反对票16,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18%;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422,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99.94739%;反对1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4487%;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75%。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补选李洛州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票324,548,1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864%;反对票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46%;弃权票2,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7,438,1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数的99.9882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401%;弃权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75%。

 2)表决结果:通过。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候选人得同意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李洛州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4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详见2015年4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14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独立董事2014年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所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进行了介绍,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4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韦炽卿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5-03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李洛州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5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李洛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李洛州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4月17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