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成发科技股票3,699,156股,占成发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1.12%,共回笼资金196,684,124.52元。截止目前,黎明公司持有的成发科技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
通过上述交易,实现投资收益192,996,773.87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0.61%。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