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6),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5)第E0085号)确认,2014年度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计净利润实际数为6,459.0万元。
根据本公司与重组交易对方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资中心”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仪》和《补充协议》,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的标的公司2014年度合计净利润实现数为6,459.0万元,与国资中心承诺的2014年度合计净利润预测数8,023.6万元的差额为1,564.6万元,国资中心应向本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为1,564.6万元。
2015年4月16日,本公司与国资中心于签署了《协议书》,国资中心确认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于本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上述1,564.6万元补偿款项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公司,补偿款作为资本金(资本公积)入账。
2015年5月8日,公司已收到国资中心支付的上述补偿款1,564.6万元。至此,国资中心对于标的公司2014年度盈利预测补偿承诺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