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5-03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5年5月13日(周三)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3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2日(周二)—2015年5月13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周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周二)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3日(周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6日(周三)。
即2015年5月6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国际酒店10层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4年度财务报告各项计提的方案;
7、《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变更与华夏药业合作项目付款条件的议案;
9、关于变更收购资产中收入预测的议案。
(二)通报事项
1、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证券投资情况、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第1-7项议案内容及通报事项详见2015年4月22日公司下列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201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5-025)、《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26);
第8项议案内容详见《第五届董事会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第9项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22日公司下列公告:《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第五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8层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0081)。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1;
2、投票简称:中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申报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积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示意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8012;传真:(010)57768100。
2、联系人:田玥、宋楠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5-03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年4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15年5月7日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根据香港上市公司中国星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HK8172,以下简称:中国星文化)2014年12月19日披露的公告:中国星文化宣布以每股0.2元,向稼轩集团、VisionPath、高振顺及瑞东环球配发13.79亿股新股,及13.79亿股带有换股权的优先股,4名投资者承配新股后,将合共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其中稼轩集团持有42%中国星文化股权。若优先股转换后,持股比例将进一步增至75%,其中稼轩集团持有52.5%。稼轩集团分别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光裕先生与本公司股东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钟民夫人马青女士最终拥有55%及45%,由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由于预案内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签订附条件生效认购合同等相关事项,国美控股派出董事侯占军先生、黄秀虹女士、邹晓春先生、陈萍女士、张晔先生以及广东粤文投资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翟姗姗女士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全文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全文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全文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就上述审议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前审查和认可,我们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2、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6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周一)—5月26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周一)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6日(周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9日(周二)
(五)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4层会议室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的议案;
8、关于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关于豁免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全文详见同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5-033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5年5月26日(周二)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26日(周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周一)—2015年5月26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周一)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6日(周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公司将于2015年5月21日发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19日(周二)。
即2015年5月19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年)》的议案;
8、关于与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9、关于豁免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3-5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以及相关公告;
其余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3月28日公告:《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以及相关公告。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8层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100081)。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1;
2、投票简称:中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申报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积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示意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5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8012;传真:(010)57768100。
2、联系人:田玥、宋楠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日 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