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5-02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7日

 6、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5年5月7日下午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议程及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7、审议《关于201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9、审议《关于2015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2015年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其中,议案5、议案6、议案9、议案10,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201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以上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5年5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74 投票简称:华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c、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d、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5:00至2015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蒋晓宁、费云辉

 3、联系电话:(0512) 58727158;传真:(0512) 58727155

 4、邮政编码:215600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