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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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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42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投资委员会于2014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事宜,同意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设立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的次级收益级投资2,000万人民币;公司投资委员会又于2015年4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事宜,同意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额外增加次级收益级投资1,000万人民币。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与外贸信托签署了《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次级受益级》、《外贸信托·汇金9号项目服务协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资管”)与外贸信托签署了《个人贷款服务与管理协议》;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外贸信托签署了《信托财产通知和确认书--委托人/次级受益人》,外贸信托接受委托人/优先级受益人及世联行的委托,设立了外贸信托·汇金9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通过募集优先级资金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融资服务。世联资管作为本信托项下个人贷款服务及管理机构,同意根据外贸信托的要求,负责本信托项下开发客户,协助收集客户的贷款资料,对其进行审核审批,接受外贸信托委托负责贷款的发放、日常管理及回收等工作。

 公司本次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受托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次级受益级)的主要内容

 1.受托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委托人/次级受益人: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3.信托财产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次级收益级投资3,000万元。

 5.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次级受益人应自费通过转账的方式将委托资金交付至受托人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

 6.信托财产:指信托资金以及受托人对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因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由信托财产产生的、与信托财产相关的或由信托财产获得的所有款项、收入、付款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应由受托人以信托的方式持有,并归入信托财产。

 7.信托费用:指信托文件约定的次级信托报酬及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相关费用。

 8.次级受益权(享有次级受益权的受益人为次级受益人):信托期间内或期满后,对于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置本信托财产取得的信托收益,次级受益人享有劣后于优先受益人从信托财产中获取信托收益的权利,即在本信托计划期间或信托计划终止后的信托财产在扣除信托费用,完成优先受益人信托资金本金及预期收益分配后,享有获取剩余信托收益的权利。

 9.信托计划的成立与生效:本合同已签署(自然人签名、法人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委托人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将第一批委托资金足额交付至信托财产专户后,本信托计划成立并生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圆云贷产品。

 2.存在的风险: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贷款服务人的管理风险、项目操作风险、信托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的风险、信托延期风险、受托人尽职风险、担保人履约风险、次级受益人本金及收益受损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利率变动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以及其他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等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家圆云贷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B端)服务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圆云贷产品,有利于增强终端置业客户(C端)粘性,扩大交易入口份额,深化用户服务。交易对手为中国银监会许可设立的信托公司,具备履约能力。本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为该家圆云贷产品提供管理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管理费收入及次级投资收益。因为该笔对外投资的金额仅为3,000万元,可能产生的管理费收入及次级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投资委员会决议》

 2.《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次级受益级》

 3.《外贸信托·汇金9号项目服务协议》

 4.《个人贷款服务与管理协议》

 5.《信托财产通知和确认书--委托人/次级受益人》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4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2年5月4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62.5%股权、收购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9%股权以及收购深圳世联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9月办理完毕收购的相关手续,对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信贷”)直接持股29%,通过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42%,通过深圳世联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9%。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1%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3月办理完毕收购及增资的相关手续,持有世联信贷100%的股权,其注册资本增至3亿元。公司投资委员会于2015年4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事宜。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世联信贷增资2亿元,完成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

 公司本次增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成立时间:2007年4月12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6.主营业务:无许可经营项目: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8.信用等级:BBB

 三、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增资满足世联信贷业务快速发展

 2014年世联行启动祥云战略,大力发展金融业务,世联行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的业绩得到快速增长,核心产品“家圆云贷”全年贷款累计发放金额为19.7亿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贷款余额为16.53亿元。随着公司入口份额的持续扩大和叠加服务的不断深化,金融业务的放贷量将大规模增长。从世联信贷注册资金或净资产本身来说,已无法满足2015年高速增长的放贷量,需通过增资满足世联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

 2.满足政策法规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简称“金融办”)发布的深府金小〔2014〕5号《关于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融资创新业务试点的通知》规定小贷公司通过外部合规渠道融入资金总比例(含同业拆借)不得超过公司上年度净资产的200%。为了应对世联信贷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以及满足政策方面的规定,特向公司申请给予世联信贷增加注册资金。

 四、备查文件

 1.《投资委员会决议》

 2.《可行性研究报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4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债权转让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债权转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4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5月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债权转让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债权转让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对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5年5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4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贷款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信贷”)拟与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交所”)签署《金融资产转让委托协议书》、《债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世联信贷委托前海金交所挂牌转让由其拥有的【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001号家圆云贷资产债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世联山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山川”)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发起设立深圳世联云贷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贷陆号合伙企业”),云贷陆号合伙企业拟与前海金交所签署《金融资产受让委托协议书》、《债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云贷陆号合伙企业拟与世联信贷签署《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001号家圆云贷资产债权转让协议》、《贷款债权服务协议》。云贷陆号合伙企业以实际募集资金受让在前海金交所场内挂牌的【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001号家圆云贷资产债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云贷陆号合伙企业委托世联信贷在贷款债权存续期间对贷款债权提供贷后管理服务。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于2014年7月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家圆云贷”资产包交易及委托管理的合作框架协议》,世联信贷与赣州远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远发”)签署了《资产包买卖协议》、《资产包委托管理协议》等协议,世联信贷向赣州远发出售价值人民币14,990.63万元的信贷基础资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于2014年9月与华润元大签署《华润元大资产世联小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华润元大资产世联小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服务协议》等协议,世联信贷向华润元大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售价值人民币14,500万元的信贷基础资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于2014年11月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世联信贷与平安汇通签署了《平安汇通世联云贷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基础资产服务协议》等协议,世联信贷向平安汇通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售价值人民币7,600万元的信贷基础资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于2014年12月与平安汇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世联信贷与平安汇通签署了《平安汇通世联领航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基础资产服务协议》等协议,世联信贷向平安汇通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售价值人民币7,600万元的信贷基础资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于2015年1月与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本”)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世联信贷拟与南方资本签署《标的资产转让协议》等协议,世联信贷向南方资本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售价值人民币15,100万元的信贷基础资产;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于2015年1月与华润元大”签署《华润元大资产世联小贷2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买卖协议》、《华润元大资产世联小贷2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服务协议》等协议,世联信贷向华润元大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出售价值人民币14,500万元的信贷基础资产。鉴于公司过去12个月内从事该类型交易金额加上本次交易金额累加预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该《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生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债权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世联信贷转让贷款债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世联云贷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06号单元

 4.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世联山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何健中

 6.资金募集规模:合伙企业的资金募集规模为500万元~5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7. 投资范围:主要投向世联信贷于金交所挂牌转让的贷款债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转让的贷款债权系指由世联信贷发放的且拟向云贷陆号合伙企业转让的信用贷款。本次拟转让的贷款债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也不存在云贷陆号合伙企业行使权利的限制,该债权真实、合法、有效;世联信贷未对该债权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担保,且未转让给他人。世联信贷保证对转让的贷款债权与贷款债权对应的借款人未约定抵销、禁止或限制转让该债权,并保证也不增加类似约定;未经云贷陆号合伙企业书面同意,不得对借款合同中涉及借款金额、还款日等可能影响云贷陆号合伙企业债权的要素进行更改。

 2.本次拟转让的贷款债权的帐面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世联信贷拟向云贷陆号合伙企业转让其持有的上述贷款债权。

 交易金额:转让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协议的生效时间:本协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签署上述协议后生效。

 2.交易定价依据为《标的资产明细表》项下贷款债权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

 五、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世联信贷目前的主营业务是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B端)服务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转让不超过3,000万元上述贷款债权,有利于世联信贷回笼资金,转让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世联信贷进一步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大世联信贷的业务规模。交易对手为云贷陆号合伙企业,具备履约能力。由于该笔交易为公司贷款债权的等值转让,交易本身仅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入而不产生收入或成本,本交易未来收益为世联山川作为普通合伙人收取的管理费及认缴合伙份额获得的投资收益。因为该笔交易标的金额仅为3,000万元,可能产生的管理费收入及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深圳世联云贷陆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5.《金融资产转让委托协议书》

 6.《债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世联信贷

 7.《金融资产受让委托协议书》

 8.《债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云贷陆号合伙企业

 9.《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5】001号家圆云贷资产债权转让协议》

 10.《贷款债权服务协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5年5月6日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保证金协议》,拟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设立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的信托专户存入保证金并以保证金受让逾期债权的方式来承担相应责任,保证金额度为全部信托资金(包含优先级信托资金及次级信托资金)总额的5%,即为300万元。

 2.该《保证金协议》生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公司为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使用该信托计划资金的借款人,即《保证金协议》第1.1款规定的“借款人”指根据深圳前海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与外贸信托签署《借款合同》,并由外贸信托向其直接放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保证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金的界定

 为确保外贸信托在本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借款合同》所放出的贷款本息的安全,并确保操作便利,双方一致认可,由世联行向本信托计划的信托专户存入保证金并以保证金受让逾期债权的方式承担相应义务,保障本系列项目安全运营。为避免歧义,保证金不属于信托资金。

 2. 保证金的额度

 本信托计划保证金额度为全部信托资金(包含优先级信托资金及次级信托资金)总额的5%。即为300万元。

 3.保证金的扣除

 本信托计划项下出现单笔贷款逾期时,在逾期日后第十日当日,外贸信托将信托专户中的保证金扣除为信托财产。扣除的保证金数额相当于该笔逾期贷款的当期应收利息及剩余未还本金。

 4.保证金扣除后的权利义务

 (1)外贸信托扣除保证金的当日,世联行即取得所扣除保证金对应的逾期贷款的债权,成为所扣除保证金对应的逾期贷款的债权人。世联行有义务配合并协助外贸信托通知债务人债权变更事宜。外贸信托扣除保证金后,世联行有权立即向借款人追索相应的债务。世联行有权以诉讼、债权转让等方式处理其对借款人的债权。世联行有权将逾期债权转让给指定公司。

 (2)外贸信托扣除保证金后,世联行有权对保证金进行补足。

 5.保证金的退出机制

 在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资金本息全部兑付且本信托计划终止的情况下,保证金随次级信托资金一并退出,返还至保证金出资方。

 四、董事会意见

 本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圆云贷产品。该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B端)服务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该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同意为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本信托计划的借款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5%。截至2015年5月6日,加上本次担保金额300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707.57万元(其中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407.57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9.70%。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保证金协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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