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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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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台州丽廷凤凰山庄议事厅召开。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维金。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3,438,1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426%。

 2、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5%。

 3、参与本次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1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353,571,0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601%。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329,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3%;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7%。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329,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3%;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329,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3%;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7%。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文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3,043,615元。”

 修改后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7,758,615元。”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9、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郭敏龙和独立董事田利明,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郭敏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329,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3%;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7%。

 2)选举田利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表决结果:353,568,904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329,8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3%;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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