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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0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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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时间及进展安排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新药业,证券代码:002020)自2015年4月16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4月1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号)、于2015年4月2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号)、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号)。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7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6月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8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二、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及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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