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5-29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3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细内容见2015年5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5-3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共有七个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董事会提议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会议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共有10个子议案,需进行逐项表决)
4、《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2-7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议案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议案2-7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5月20日17: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101
具体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相关规定。
2、投票简称:鸿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鸿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①,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议案1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 3.00 |
议案3中子议案①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 |
议案3中子议案② | 发行方式 | 3.02 |
议案3中子议案③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3.03 |
议案3中子议案④ |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4 |
议案3中子议案⑤ | 配售对象 | 3.05 |
议案3中子议案⑥ |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3.06 |
议案3中子议案⑦ | 发行时间 | 3.07 |
议案3中子议案⑧ | 承销方式 | 3.08 |
议案3中子议案⑨ |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 3.09 |
议案3中子议案⑩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3.10 |
议案4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议案5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 5.00 |
议案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 7.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信函登记地址: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
邮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0758-8512658查询。
会议咨询:董秘办
联系人:谭妙玲、梁欣然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 | | |
2、《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 | |
3、《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 逐项表决 |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3.02 发行方式 | | | |
3.0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 |
3.04 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3.05 配售对象 | | | |
3.06 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 |
3.07 发行时间 | | | |
3.08 承销方式 | | | |
3.09 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 | | |
3.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 | |
4、《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 | | |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