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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3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5月5日以现场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4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如下:

1、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合法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上述特定投资者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竞价方式最终确定。

公司的关联方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4,295.43万股(含24,295.43万股)。在上述发行范围内,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5月7日。截至2015年5月7日,公司A股股票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23.0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价格拟不低于20.74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由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1.65元人民币现金)已于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股票停牌期间(2015年4月23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底价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发行价为不低于20.58元/股。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限售期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特定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限售期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9、本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1、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含5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巨石埃及二期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9.50
2巨石埃及三期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6.70
3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10.00
4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8.80
5偿还银行贷款15.00
合计50.00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7,262.95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持有29,508.61万股,持股比例为33.82%。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4,295.43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建材持股比例将下降为26.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且由于其在公司董事会中仍享有4个席位,未来将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表决事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概要;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其他相关协议、各种公告等);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

3、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国证监会核准意见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适当调整并确定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以及其他与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4、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市场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结果以及项目实施进展,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法律顾问、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具体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且该等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9834号《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前述《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董事会将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专储、专款专用,并授权董事长组织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境外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规,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4、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3、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

 4、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10,995.02万美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拟实施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88,590.29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04,829.46万元。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股东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

具体会议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3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公司名称为“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玻纤”,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资金募集情况

经公司201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及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9号)核准,本公司以19.03元/股的价格向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Pearl Success International Limited(珍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成国际”)、Surest Finance Limited(索瑞斯特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瑞斯特”)分别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27,582股、34,652,469股、58,279,153股、25,201,796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合计49%股权,合计发行154,361,000股,总计金额2,937,489,830.00元。

截至2011年7月31日,公司已收到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及索瑞斯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4,361,000.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1,753,000.00元。2011年8月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京QJ[2011]1973号《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该等出资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及其使用是以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及索瑞斯特合计持有的巨石集团49%股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运行情况说明

(一)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系向中国建材、振石集团、珍成国际及索瑞斯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361,000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巨石集团49%股权,巨石集团49%股权已于2011年7月29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二)巨石集团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0年

12月31日

2011年

12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2014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1,506,232.741,543,849.351,800,961.471,881,829.621,906,622.75
负债总额1,154,344.221,172,995.091,204,257.521,291,075.991,294,643.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348,783.04367,632.03579,583.45582,874.33604,914.27

(三)巨石集团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巨石集团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仍为玻纤产品的生产销售。目前,巨石集团的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显示出较强的盈利能力,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

(四)巨石集团的效益贡献情况

巨石集团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本公司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及其审核、进展与完成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结论

本公司已按募集资金规定用途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

1.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附件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5月5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3,748.98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3,748.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其中: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3,748.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投资

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含存款利息)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收购巨石集团49%股权收购巨石集团49%股权293,748.98293,748.98293,748.98293,748.98293,748.98293,748.980.00100%
合计293,748.98293,748.98293,748.98293,748.98293,748.98293,748.980.00——

附件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5年5月5日)

编制单位: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巨石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实际效益情况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1收购巨石集团49%股权不适用53,9282011年度54,1632011年度54,163
77,0862012年度40,1202012年度94,283
77,0862013年度50,0892013年度144,372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

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埃及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 投资金额

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995.02万美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预计于2016年开工建设,建设期约一年。

● 预计投资收益

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销售收入29,424.00万元人民币,年利润总额14,462.65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海外投资环境和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埃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埃及公司拟在埃及苏伊士西北湾经济区三号地块(即巨石埃及公司现有地块内)实施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埃及玻璃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的议案》。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埃及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注册资本12,7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曹国荣;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的化工原料、玻璃纤维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

巨石埃及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87,999.69万元,负债总额148,724.94万元,净资产39,274.75万元,资产负债率79.11%。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巨石埃及公司一期年产8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已于2014年投产,生产线目前整体运行稳定,效益显著。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布局国际化、市场全球化”的战略规划,同时优化巨石埃及公司产品结构,拟在巨石埃及公司现有厂区内启动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二)项目概况

巨石埃及公司拟在埃及苏伊士西北湾经济区三号地块(即巨石埃及公司现有地块内)建设一条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完成后,计划年生产高性能玻纤产品4万吨。

(三)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项目预计于2016年开工建设,建设期约一年。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

建设年产4万吨高性能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995.02万美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

(二)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海外产能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巨石埃及公司的产品供应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效益,加快实现公司布局国际化的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实施后,预计正常年份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29,424.00万元人民币,年利润总额14,462.65万元人民币。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海外投资的环境和法律风险

由于意识形态、价值取向、政治制度、法律体系等存在差异,海外投资和境外业务开展过程中将面临风险。

(二)玻纤市场风险

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供给等波动的风险,从而影响项目的盈利能力。

(三)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埃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公司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加强海外风险防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当地市场的调研和分析,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总投资88,590.29万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年开工建设,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 预计投资收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3,0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5,973.14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拟对现有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完成后,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产能将提升至5万吨,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产能将提升至9万吨。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成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88,990.0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文超;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成都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282,754.2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0,129.9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2,624.26万元人民币,2014年净利润6,114.9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0.17%。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成都为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西部地区及周边国家的市场占有率,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拟对现有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2、项目概况

巨石成都拟对现有年产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和年产5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两条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合计为14万吨,产品全部为直接无捻粗纱。

项目总投资88,590.29万元,将通过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成都年产14万吨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开工建设,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公司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63,0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15,973.14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以下简称“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

● 投资金额

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总投资104,829.46万元。

● 投资项目建设期限

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年四季度开工,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 预计投资收益

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82,3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2,192.89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 该项目可能面临玻纤市场波动的风险。

● 该项目还需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拟对桐乡基地两条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技改完成后,每条生产线的产能将提升至18万吨。

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冷修技改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巨石集团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注册资本392,176.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毓强;主要经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产品的制造与销售。

巨石集团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额为1,906,622.7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94,643.8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11,978.86万元人民币,2014年净利润63,063.47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67.90%。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两条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于2008年建成投产,窑炉设计寿命为8年。根据窑炉的实际运行情况,生产线将启动冷修改造工作,并将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生产线作业效率提升产能。技改完成后,每条生产线的产能将提升至18万吨。

2、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巨石集团拟对两条年产14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进行冷修技改,技改完成后,每条生产线设计产能由原来的14万吨增加到18万吨。产品全部为增强型玻纤产品。

项目总投资104,829.46万元,将通过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巨石集团年产36万吨冷修技改项目计划于2015年四季度开工,建设期2年,根据市场情况分阶段实施。

4、项目环保评价情况

项目将充分利用巨石集团积累的经验,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各项污染指标均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项目实施后将实现节能目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增强竞争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82,300.00万元,年平均利润总额32,192.89万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4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7日起复牌。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4月22日发布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并在确定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公司已于2015年5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定于2015年5月7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7日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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