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展直销中心柜台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5日起开展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的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14)

 二、适用渠道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楼

 直销中心及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按6转人工服务

 传真:020-83283445

 联系人:潘晓毅

 该业务暂不适用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销售渠道。

 三、优惠时间

 自2015年5月5日起开展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四、费率优惠情况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赎回费享有如下优惠:

 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优惠费率如下:

 ■

 注:优惠后的赎回费将100%归入基金资产,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优惠后赎回费中归基金财产部分不低于按原费率计算的赎回费总额的25%。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调整赎回费率属于“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的情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次活动仅适用于原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认/申购持有的基金份额并在优惠活动期限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赎回的投资者,不适用于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赎回申请以及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转出业务。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公司网址: www.gefund.com.cn

 客服电话: 020-83936180、400-6135-888按6转人工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之元盛A赎回结果的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 www.gefund.com.cn)发布了《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A、元盛B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A份额开放赎回期间元盛B份额(150132)的风险提示公告》(简称“《风险提示公告》”)和《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简称“《名称变更公告》”)。2015年4月30日为本次元盛A的基金份额开放赎回日,2015年5月4日为元盛A、元盛B折算基准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元盛A开放赎回的确认结果: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4月30日,元盛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25,360,264.00份。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元盛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元盛A赎回总份额25,360,264.00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5月4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元盛A的有效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5月5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5月4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风险提示:

 1、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19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两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在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件下,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将以2015年5月4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实施基金份额转换,元盛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在2015年4月30日选择赎回元盛A份额的,其持有的元盛A份额将于2015年5月4日日终折算后转入“金鹰元盛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6135-888。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