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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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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75 公司简称:南京熊猫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夏德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见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先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兹述及本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光华路办事处和本公司就南京市秦淮区友谊河路1-2号厂区搬迁事宜签订搬迁协议,根据评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光华路办事处(或其指定的单位)补偿本公司搬迁补偿款总计人民币3,141万元,该款项依据搬迁进度分次支付。报告期内,该搬迁事项未对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截止报告期,该搬迁事项累计增加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人民币1,167.76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于本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承诺,保证本公司保持独立,保证不与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保证规范、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

 2、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

 3、本公司关联法人中电熊猫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股份锁定。

 4、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集团作为交易对方,在本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深圳京华5,834,43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7%)所构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承诺:“在本公司参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保证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的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请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电子、熊猫集团和中电熊猫均严格执行相关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德传

 日期 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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