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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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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2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票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诺投资”)与蔡拾贰、蔡健泉、王济云、吴世庆、关志华、梁锦颐、刘丽仪、姚友军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全部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以下简称“奥马电器股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蔡拾贰转让32,241,431股、向蔡健泉转让 24,797,138股、向王济云转让9,921,431股、向吴世庆转让6,201,431股、向关志华转让6,201,431股、向梁锦颐转让4,958,569股、向刘丽仪转让4,958,569股、向姚友军转让3,720,000股奥马电器股票;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年4月1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201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施诺投资协议转让给蔡拾贰、蔡健泉、王济云、吴世庆、关志华、梁锦颐、刘丽仪、姚友军的奥马电器股票均于2015年4月27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施诺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受让人蔡拾贰先生持有公司 32,241,431股股票,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19.5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蔡健泉先生持有公司24,797,138股股票,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 15.00%,;王济云先生持有公司9,921,431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6.00%,;吴世庆先生持有公司6,201,431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3.75%;关志华先生持有公司6,201,431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3.75%;梁锦颐先生持有公司4,958,569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3.00%;刘丽仪女士持有公司4,958,569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3.00%;姚友军先生持有公司3,720,000股股份,占公司全部股份比例的2.25%;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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