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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3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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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32 公司简称:吉恩镍业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龙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构成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财务数据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公司在《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无后续进展。

 3.2.2、公司在临时公告《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Northern Minerals Limited可转债、股票、期权的公告》、《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Northern Minerals Limited可转债、股票、期权的进展公告》(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临2015-006号公告、临2015-007号公告。)中披露的全资子公司认购Northern Minerals Limited可转债、股票、期权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认购款500万澳元。

 3.2.3公司在临时公告《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中披露的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7亿元人民币继续投资东北证券明珠4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事项,公司已于3月37日赎回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和收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编号:临2015—027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7日,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应到8名,实到8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32 证券简称:吉恩镍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通化四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通化四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通化新安镍矿有限公司以其镍矿采矿权向通化吉恩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吉恩”)为通化四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四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通化吉恩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通化四通以其全部资产、通化新安镍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镍矿”)以其镍矿采矿权向通化吉恩提供反担保。保证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已经于2015年4月29日签署,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5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通化吉恩为通化四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通化四通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元,注册地通化县快大茂镇,法定代表人李春波。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材料收购、销售;原木、板方材销售;建材销售。截至公告日,通化四通最新信用等级为BB+,没有银行贷款。经通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835.01万元,负债总额4,394.3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394.39万元,净资产3,440.62万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4,890.85万元,净利润105.37万元。

 被担保人通化四通是通化吉恩的客户,通化四通及其股东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类型为借贷,担保期限为一年。

 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新安镍矿以其采矿权(采矿权价款以吉林大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为准)作为抵押物、通化四通以其全部资产(以通化通达会计师事务所的2014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为准)作为抵押物对公司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通化四通是通化吉恩大客户,通化吉恩为其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通化四通以其全部资产、新安镍矿以其镍矿采矿权向通化吉恩提供反担保。新安镍矿可采储量172.277万吨,其中:镍金属5772.868吨、铜金属2066.72吨,可开采年限20年。经吉林大地矿业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大地”)评估并出具了吉大地采评报字[2015]第016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2月28日,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新安镍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6667.75万元人民币。通化四通全部资产及新安镍矿采矿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同意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除以上担保事项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子公司)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3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93.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3.72%。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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